陕西省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16 17:39

5月1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强调,本次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三个方面8大类问题,深入排查、分类施策,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


1.弄虚作假类问题。重点查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食品、环境、建材、机动车等领域检测造假问题。重点查处未经检测或以篡改数据等方式编造报告、偷工减料、缩减采样量或缩短检测时间等问题。


2.违规经营类问题。重点查处机构超资质能力范围、不按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等问题,重点纠治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问题。


3.价格收费类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治本系统检验检测单位未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价外加价等行为。重点查处和纠治检验检测机构打价格战、恶意低价竞争或达成垄断协议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二)市场监管(资质认定)部门存在的问题


4.资质认定类问题。重点纠治审批把关不严、超范围审批、办理时长超限等问题。


5.监管执法类问题。重点纠治监管执法尺度不一、搞变通或选择性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现场检查“走过场”、“大问题小处理”、长期“零办案”、处罚信息不公示等问题。


6.廉洁从政类问题。重点查处监管执法与行政许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及与从业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评审员、观察员以“评审费”名义收受被评审机构红包等问题。


(三)其他问题


7.其他社会组织服务类问题。重点纠治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乱培训、乱服务、乱收费及假借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名义开展中介服务等问题。


8.其他有违公正审批、公正评审、公正监管、公平竞争,影响廉洁从政、廉洁评审、廉洁服务及扰乱、破坏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方案》指出,专项治理从2024年5月至9月,分四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阶段(5月)。制定印发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治理氛围。


(二)自查自纠和线索征集阶段(6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和从业机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


(三)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办阶段(7月-8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案件查办。


(四)督导检查和总结通报阶段(9月)。省局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全文如下: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4〕284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各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陕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陕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检验检测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公正监管、科学监管的重要保障。着力解决检测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在,也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根据省局党组部署要求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建议,省局决定开展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年”活动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坚持和加强党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提升一轮治理效能,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我省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大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质量基础支撑。


二、治理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三个方面8大类问题,深入排查、分类施策,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


1.弄虚作假类问题。重点查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食品、环境、建材、机动车等领域检测造假问题。重点查处未经检测或以篡改数据等方式编造报告、偷工减料、缩减采样量或缩短检测时间等问题。


2.违规经营类问题。重点查处机构超资质能力范围、不按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等问题,重点纠治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问题。


3.价格收费类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治本系统检验检测单位未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价外加价等行为。重点查处和纠治检验检测机构打价格战、恶意低价竞争或达成垄断协议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二)市场监管(资质认定)部门存在的问题


4.资质认定类问题。重点纠治审批把关不严、超范围审批、办理时长超限等问题。


5.监管执法类问题。重点纠治监管执法尺度不一、搞变通或选择性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现场检查“走过场”、“大问题小处理”、长期“零办案”、处罚信息不公示等问题。


6.廉洁从政类问题。重点查处监管执法与行政许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及与从业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评审员、观察员以“评审费”名义收受被评审机构红包等问题。


(三)其他问题


7.其他社会组织服务类问题。重点纠治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乱培训、乱服务、乱收费及假借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名义开展中介服务等问题。


8.其他有违公正审批、公正评审、公正监管、公平竞争,影响廉洁从政、廉洁评审、廉洁服务及扰乱、破坏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市场监管(资质认定)部门要对照治理重点,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资质认定、监管执法、廉洁从政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消除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履职风险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同时,要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承担机构、相关从业组织及评审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行风警示教育。深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开展薛发龙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教育,通报一批近年来查处的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典型案例,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大警示教育工作力度,监督引导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评审人员和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问题突出的食品、环境、建材、机动车等检验检测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领域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精准处置问题线索。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逐级建立台账,即收即办、动态清零。对反映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按属地原则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严重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对反映市场监管(资质认定)部门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或移送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其他问题线索,经综合研判后,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置。


(五)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检验检测监管执法骨干力量,加强部门协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无缝衔接,对监督检查、转办交办、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集中查办一批检验检测领域弄虚作假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检验检测机构,强化失信惩戒措施落实,保持对造假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提高监管执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六)持续深化标本兼治。综合分析投诉举报和典型案例,全面调研分析资质认定、监管执法、行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查找制度漏洞、监管难点、风险隐患,坚持系统施治,建立长效机制。出台《陕西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动《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修法调研工作,完善资质认定档案管理、评审员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充分运用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等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水平,推动行业自治和社会共治,不断提升全省检验检测行业治理水平。


四、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从2024年5月至9月,分四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阶段(5月)。制定印发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治理氛围。


(二)自查自纠和线索征集阶段(6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和从业机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


(三)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办阶段(7月-8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案件查办。


(四)督导检查和总结通报阶段(9月)。省局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巩固拓展主题成果、深化“三个年”活动、推进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压实责任,周密部署,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落实到位”的行动力,抓紧抓实专项治理工作。省局党组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省纪委监委驻省局纪检监察组主要领导、省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局认证监管处。


(二)凝聚治理合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主动汇报工作、接受全面监督,坚持“风腐同查”,查处弄虚作假与“吃拿卡要”问题并重,提升专项治理效果。要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工具箱”、“多兵种联合作战”,一体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与环境、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形成专项治理合力。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加大惩治力度。要正确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共同抵制恶性竞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社会共治。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专项治理良好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处置应对工作。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抓前端、治未病,加强对检验检测从业者的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贯,提升检验检测从业者法律意识,引导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


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月报告工作机制,每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经验做法及时请示报告,9月底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


1.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

2.专项治理工作职责任务分工

3.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


附件1


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

组 长:张小平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沈黎萍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

巡视员

许武勤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成 员:郑晓宏 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王永红 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

杨红斌 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

贾大平 省市场监管局督查处处长

赵 亮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

方 勇 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局局长

张刚亮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局长

王 锦 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处长

张 钰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处长

张静臻 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处长

王荔萍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处长

王西锋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处长

程 刚 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管处处长

刘军霞 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

陆 蓓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处长

钟晓冬 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书记

段增福 省市场监管局稽查局局长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认证监管处。程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俞海源 联系电话:029-86138596


附件2


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职责任务分工

1.认证监管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协调督办领导小组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2.综合规划处:负责加强对检验检测行风问题治理工作的指导,通报典型案例。

3.法规处:负责加强检验检测领域行政执法的法治监督工作。

4.督查处:负责督查督办检验检测领域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市、跨地区的大案要案等重大违法行为,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督办工作。

5.信用监管处:负责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有关政策解释和指导工作,对符合相关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6.价竞局:负责检验检测服务价格、收费监督检查。

7.反垄断局: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达成垄断协议的查处。

8.网监处: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资质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售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当天出报告”“不在送检测”等违法活动开展监测。

9.广告监管处:负责组织指导检验检测违法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工作。

10.质量监督处:负责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担机构的管理。

11.食品抽检处: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担机构的管理。

12.计量处: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加强监管工作。

13.消保处:负责省级12315平台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分转工作。

14.新闻宣传处:负责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工作。

15.机关纪委:负责办理有关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的举报。

16.稽查局:负责检验检测领域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检验检测领域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


附件3

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社会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29-86138596

举报邮箱:sncmajb@163.com

二、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86138891

三、来信地址

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邮政编码:710021。

关键词: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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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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