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区域良好环境、促进地区生态与工业和谐发展
发布日期:2015-07-28 11:00
       青岛黄岛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五莲县以及潍坊诸城市四个区市环保部门签署了《黄岛区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将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按照“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促进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悉,这是青岛市区一级环保部门首次和其他地区环保部门签署联动执法协议,也是继青岛、东营、烟台、潍坊等半岛流域6市环保局共同签订执法联动协议、青岛市辖区内11区市环保部门签署《青岛市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后,青岛市在解决行政边界地区污染问题方面的又一大动作。
      三环相扣,边界联动执法网络逐渐形成
      边界区域是‘污染游击队’比较活跃的地区。由于权属不清、环境监管薄弱等诸多原因,在一些行政边界地区,往往存在企业违法排污和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污染纠纷时有发生。一旦各地环保部门各自为政,形不成执法监管合力,容易让违法企业钻空子。
      2014年10月30日,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环保部门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达成了坚持共防共治、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测和联合执法,做好部门协调和移交等一些列协议。为了更好解决青岛市内各区、市间的边界环保执法问题,2014年12月23日,青岛市组织辖区内所有区、市签订了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青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边界地区环境污染监管主要集中在基层环保部门,而基层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较弱,这给边界地区环境污染监管造成了很大困难。此次黄岛区和分属不同地市的其他县签署联动执法协议书,是对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联动执法的进一步深化,这也意味着围绕边界环境联动执法,青岛市正在形成一个相邻地市间、辖区内各区间、区和相邻的属于其他地市的县之间三环相扣的执法网络。

      “这将进一步打破联合治污的行政区划屏障,突破各地解决跨界污染纠纷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等问题瓶颈使今后涉及地市以及县交界的‘三不管’地界管理更规范。”该负责人表示。




      信息共享推进环境污染问题快速处
      根据协议书,四地环保部门将坚持属地管理。定期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查,抓好环境信访和媒体反映的环境问题查处工作。同时实行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土小企业整治、信访舆情受理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举个例子,当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相邻市、县环境的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应对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相邻市、县环保部门,相邻市县要在人力、物资、设备、信息等方面给予事发地提供支持,并积极配合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下游地区环保部门发现因上游污水团入境造成的污染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上游地区环保部门,督促其迅速采取拦截措施并开展溯源,同时启动本辖区应急拦截措施,严防污水团下泄。”黄岛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联动执法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四地环保部门还将实行联合执法。对余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对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对于环保部门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纠纷,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对当地不能协商解决的,报请上一级环保部门或上一级政府协调解决。
      同时开展联合监测。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质量联合监测和环境安全预警预报,一旦发生边界环境污染事故时,双方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联合开展现场检测。搞好部门协调和案件移交。积极建议当地政府根据边界地区环境容量及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严把环境准入,严禁新上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对辖区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关于建立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和案件移送的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日常检查发现或信访举报属相邻市、县管辖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交移送有关材料,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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