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企业如何利用10%税收优惠实现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发布日期:2024-07-19 17:17

在当前的经济发展背景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已成为企业不可忽视的责任。为了推动这一进程,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9号)。本文将深入解读这一政策,帮助企业把握机遇,实现设备升级和技术创新。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根据公告,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鼓励,更是对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战略的有力支持。企业通过设备升级,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还能有效降低能耗和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核心内容


税收抵免比例:企业在规定期间内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的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这一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激励,降低了改造成本。


结转年限: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不超过五年。这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灵活的税收规划空间,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专用设备定义:政策所指的专用设备,包括列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和《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设备。企业需确保改造后的设备仍符合这些目录的规定条件。


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企业在进行专用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采集:利用传感、自动识别、系统读取、工业控制数据解析等技术,将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行状态和环境状态等信息转化为数字形式,实现监测和采集。


数据传输和存储:通过网络连接、协议转换、数据存储等技术,将采集的专用设备数据传输和存储,实现数据的有效汇集。


数据分析:利用数据计算处理、统计分析、建模仿真等技术,对采集的专用设备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实现故障诊断、预测维护、优化运行等方面的改进。


智能控制:利用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升级设备的监测告警、动态调参、反馈控制等功能,实现智能化控制。


数字安全与防护:通过数据加密、漏洞扫描、权限控制、冗余备份等技术,强化设备的数据机密性和完整性,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其他改造情形: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的其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情形。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功案例


智慧工厂数据可视化监测系统


工厂动力监控数字化管理系统


污水处理站数字化监控系统


智慧园区数据可视化监控系统


设备远程运维管理监测系统


PCS/BMS综合监控管理系统


四、企业如何利用政策实现设备升级


改造投入:企业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并形成该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应纳税额: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实际使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自身实际使用改造后的专用设备。在改造完成后的五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融资租赁: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专用设备,发生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优惠。如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应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财政拨款: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得抵免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单独核算:企业应对改造投入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支出。对相关支出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改造方案:企业应事先制定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或取得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部分硬件设备


智慧无线水位/压力传感器


智慧无线消防/燃气传感器


智能多通道数据采集仪

智慧无线数据接收器

智能物联网多功能电表

Tlink边缘计算网关


通过这次政策的实施,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还能通过设备升级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这不仅是一次技术革新的机会,更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希望广大企业能够抓住这次机遇,积极进行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为国家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税收优惠 设备改造
浏览量:2839
来 源:拓普瑞/TOPRIE
编辑:清风
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展开全文